证券代码:003037 证券简称: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:2023-025
(资料图)
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特别提示
一、 会议召开情况
法到现场主持会议,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韦绮雯女士主持
《上市公司股东大
会规则》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
规范性文件和《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二、 会议出席情况
(一)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
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,
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2,883,100 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
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
投票的股东共 4 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3,700 股,占公司有表
决权股份总数 503,836,583 股的 0.0126%。
(二)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
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7
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8,100 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
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 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,400
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3,836,583 股的 0.0009%;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
共 4 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3,700 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
数 503,836,583 股的 0.0126%。
(三) 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。
(四)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。
三、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
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
了表决:
(一)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》
表决情况:同意 412,843,700 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的 99.9905%;反对 39,400 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00%。
(二)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》
表决情况:同意 412,843,700 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的 99.9905%;反对 39,400 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00%。
(三)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》
表决情况:同意 412,843,700 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的 99.9905%;反对 39,400 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00%。
(四)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》
表决情况:同意 412,843,700 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的 99.9905%;反对 39,400 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00%。
(五)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》
表决情况:同意 412,843,700 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的 99.9905%;反对 39,400 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00%。
(六)审议通过了《关于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》
表决情况:同意 412,843,000 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的 99.9903%;反对 40,100 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同意 28,000 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
份的 41.1160%;反对 40,100 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
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.0000%。
四、 律师见证情况
(一)律师事务所名称: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
(二)见证律师姓名:程益群、高毛英
(三)结论性意见: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
《上
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》
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出席会议人员的
资格和召集人资格、会议的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合法、有效。
五、 备查文件
会的法律意见书。
特此公告。
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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