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远程领奖!四川发布新版有奖举报办法 天天最新
来源:媒体:中国环境 2023-04-16 21:00:08


【资料图】

“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,将有奖金领。”近日,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和财政厅在2020年发布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基础上,编制了《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(2023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据了解,《办法》有效期5年,自2023年5月7日起施行。

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透露,“与过去比,现在很多环境违法行为更加隐蔽、难以发现。”为此,四川出台了全新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,充分汇聚广大群众参与环境监督强大能量,及时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。

相比现行的《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》,新《办法》在奖励范围、奖励金额和奖金的发放方面更具针对性、可操作性。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,经查证属实,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,举报人可获得500元至5万不等的奖励。“举报人可不到现场,远程办理领奖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线上转账等方式发放奖金。”该负责人表示。

据了解,新《办法》以给予被举报人行政、刑事处罚的轻重、种类为基础,划分了六档奖励范围和标准,最低奖励金额为500元,最高奖励金额为10000元。同时,通过举报避免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,可给予最高50000元的奖励。《办法》明确,各市(州)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奖励范围,奖励金额可上下浮动50%。

如何举报?《办法》明确,可通过12345、12369热线,各级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的信访接待部门,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微信、微博举报账号和地方党报、电视台、政府网站设立的“环保曝光台”等新闻栏目等途径举报环境违法行为。

举报受理、查处和兑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对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,或在举报受理、查处过程中推诿拖延、通风报信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等行为,一经查实,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值得一提的是,举报人故意捏造、歪曲事实,诬陷他人或制造事端、恶意举报,严重扰乱生态环境举报奖励工作秩序或骗取奖励资金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等规定,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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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《可远程领奖!四川发布新版有奖举报办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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